兴城市:“四强化”确保购机补贴顺利实施

作者:王冬季 本站发布时间:2016年12月02日
 

2016年,兴城市农机购置补贴严格按照省局《辽宁省2015-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》文件要求,采取“自主购机、定额补贴、县级结算、直补到卡”的方式,坚持“四强化”,全面实施购机补贴政策。共实施中央及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全720万元,补贴各类农机具466台套,受益农户430户,带动农民投入2157.61万元。

一是强化组织领导。成立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,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,并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范畴。

二是强化规范实施。各级农机、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操作程序,密切配合,规范实施。加强学习培训和业务指导,组织操作人员参加省局组织的培训。在实施过程中按照“谁审核、谁签字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坚持按章实施、规范实施。

三是强化信息公开。强化信息公开,做到阳光操作,广泛接受群众监督。利用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,公布补贴政策内容、购机流程、机具品目、咨询投诉热线等信息。

四是强化监督检查。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,不发生违规操作,农机部门加强检查监督。自实施购置补贴工作以来,总体情况良好,未发现有违规操作、套补资金、倒卖机具或违规经营现象。

 

新闻来源地址:辽宁农机网